催眠的理论基础
催眠术 - 理论基础
为了探讨催眠术的奥秘,许多人曾进行专门研究,但至今还无确切的科学依据说明人类催眠现象发生的种种规律,在催眠状态下一些特殊功能是如何产生的?有人认为是心理暗示的作用,也有人认为是神经生理的影响,或是生物的返祖现象,但是没有哪一种说法能完满地解释催眠术的内在机制。近几十年来则倾向于综合性模式的理论,即心理、神经生理等解释模式。不过,任何一种单一的理论都难以使人信服,现就近代几种理论分述如下。
心理学理论:这是一种纯心理学的观点,不强调与催眠有关的生理方面的变化或神经方面的变化,仅强调心理因素,是用心理分析的理论来解释催眠及其作用。这种理论的代表人物是弗洛伊德,他认为诱发催眠状态并起到治疗作用的是心理暗示,能否被催眠的关键在于受术者接受暗示的能力。他把受术者看作是扮演角色,受术者暗示性很高便易于进入催眠状态所表现的角色,能全盘地吸取暗示并通过催眠状态下的潜意识而起作用,从而调整心理动力平衡的失调状态,达到治疗目的。
但是这种纯心理学的观点不能解释心理暗示通过什么途径产生催眠状态。也不能解释神经、生理的许多变化或者动力平衡调整的机理。这种单纯心理学观点使人感到费解。
生物学理论:它是从生物返祖现象的观点出发,把催眠状态中的感应关系、顺从关系看作是人类原始性服从的一早期形式,是一种幼稚的思维、感觉和行为方式,是精神功能回归到原始阶段的重现,表现宿赖、服从和模仿性的特点,就象海绵一样地吸取暗示并反应在精神活动的各方面。因此认为,催眠现象是一种原始性本能的返祖现象,是一种生物退化性的表现。
这种理论只是从表面现象来推理,并没有真正说明返祖现象的实质和找出更多的客观依据,也没有实验证实其正确性。
生理学理论:这是以巴甫洛夫为代表的条件反射的理论,把重点放在脑的生理机制上。这种理论认为催眠是一种一般化的条件作用,把引入催眠状态的刺激语看成是一种条件刺激。巴甫洛夫发现,给关在实验室,的狗一种单调重复的刺激,狗也会渐渐入睡或出现四肢僵直。巴甫洛夫认为:催眠词也是一种单调重复的刺激,而且是描述睡眠现象的内容,所以催眠词作为一种与睡眠有关的条件刺激,使大脑皮层产生选择性的抑制,也就是从清醒到睡眠过程的中间阶段或过渡阶段,催眠是部分的睡眠。后来对这一观点又有进一步的修正解释,认为催眠状态是注意力高度集中的一种形式,伴有外周感觉缩小。催眠状态下只能与催眠师保持单线交往的这种感觉集中,好比中心视力集中注视于某物时清晰而精细,而周围的视野区域虽较宽广,但精密度就低且模糊。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催眠样体验,诸如全神贯注于一本有趣的书刊杂志或倾注于感人肺腑的影片、戏剧时就会失去正常的时空定向,忘却周围的一切。但目前大多数人认为,用这种局部的生理学来解释,尚缺乏令人信服的客观生理指标和针对性的实验依据。睡眠脑电图与催眠状态下的脑电图,仍未取得一致的足够证据以说明催眠是部分的睡眠。
有人基于条件反射的理论,结合心理暗示的观点来解释催眠。他们将暗示所扮演的角色,与受引导趋向的心理生理学观点结合在一起,认为暗示性刺激是催眠状态出现的一个很好的启示器。人在成长过程中常会积累这样一些经验:比如说某人一个牙科医生,那么他一定会镶牙,说他是一位机械师,那么他-定会修汽车。基于这种定型化的观念,他也认为催眠师一定会催眠,那么,他就会接受描述睡眠的暗示性刺激而进入催眠状态。
精神病理学理论:持该观点者是从精神病学的观点出发,其代表人物夏柯是二位精神病学家。他认为:催眠是神经病理现象的结果,催眠和癔症都是中枢神经中一些疾病的产物。他们以这两者的神经素质为出发点来推断,催眠成功的关键在于受术者的暗示性,而不在于施术者的技巧,癔症也有很高的暗示性,所以凡易被催眠者都具有高度暗示性,这与癔症的基本神经素质是相似的。但多数人不同意这一观点,一个最有说服力的证据是正常人也能被催眠,而催眠状态与癔症具有不同的心理活动基础。这种偏颇的观点,将正常心理活动与病理心理活动混为一谈,现已被人否定。
神经生理学理论:随着科学事业的进展,神经生理学的研究逐步深入,从宏观走向神经结构的微观研究,提出催眠对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是通过改变大脑皮层和皮层下的交通关系,尤其是丘脑下部网状结构和边缘系统。罗伯特1960年从脑电研究中提出催眠是由一种电阻塞引起的。在催眠状态下进行脑外科手术,当医生碰到病人脑部海马区域时,病人会突然觉醒,然后再施催眠而进人催眠状态,再一次刺激海马区域时,他又很快脱离催眠状态。这一发现有力地支持了神经生理学理论。有关这方面的研究工作积累了丰富资料,今后的研究将会有更多的突破。遗憾的是这种研究仅仅限于纯神经生理学,摒弃心理学观点,所以仍不能使人完全信服。
心理神经生理生物综合理论:对催眠术的研究目前已趋向于综合性解释模式,催眠术所产生的催眠过程是一个复杂的心理,神经、生理活动过程。心理的暗示可以导致神经活动和生物学改变及产生生理等方面的变化已得到证实,但通过什么物质在起作用,目前还有待进一步证实。催眠所能产生的特殊功能是何麦理?催眠状态下进行外科手术的止痛功效其机理是什么?是否需要改变一些病理性观念或某些信念?有许多问题需要在今后的研究中解决。总之,过去的任何单一解释模式都已不足说明催眠术作用的机理
部分退化(partial regression)理论:催眠使受试者思维退化至某种较幼稚的阶段,失去了正常清醒时所具有的控制,落入一种较原始的思维方式,因而凭冲动行事并进行幻想与幻觉的制作。
角色扮演(role playing)理论:认为是受试者在催眠者的诱导下过度合作地扮演了另外一个角色。受试者对角色的期望和情景因素,使他们以高度合作的态度做出了某些动作。但很多学者坚持催眠是意识的另一种状态,而不是角色扮演,因为即使最合作的受试者也不会同意在不给麻醉药的情况下进行手术。
意识分离(dissociation in consciousness)理论:希尔加德根据实验观察,认为催眠将受试者的心理过程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同时进行的分流。第一个分流是受试者所经历的意识活动,性质可能是扭曲的;第二个分流是受试者难于察觉、被掩蔽的意识活动,但其性质是比较真实的,希尔加德称之为“隐蔽观察者”。意识分离是生活中一种经常出现的正常体验,例如长途驾车的人对路上状况作出了一些反应但多不能回忆,就是由于当时意识明显地分离为驾驭汽车与个人思考两部份了。